广东某地一局长,出资20万元买制毒原料,指使人搬到单位还没有投入使用的办公大楼里,开始制毒……湖南高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,通报一年来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有关工作情况,并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。时任广东省某市人民政府某分局局长的舒某出资20万元,由同伙陈某购买制毒原料后,舒某指使蔡某、陈某将买来的这一批制毒原料,搬运到该局尚未投入使用的办公大楼内制造。杭州正宗抓龙筋
公安人员在大楼内抓获陈某、蔡某,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1。91千克、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10。8千克及大量制毒工具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舒某龙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贩卖、杭州抓龙筋会馆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,并与被告人蔡某共同制造甲基苯丙胺,舒某龙的行为构成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,蔡某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。
被告人成某帅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贩卖、杭州抓龙筋工作室运输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,其行为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。在共同制造毒品犯罪中,舒某龙提出犯意、杭州小胡抓龙筋提供制毒资金和制毒场地,杭州正宗抓龙筋蔡某准备制毒工具、主导并具体实施制造毒品,二人均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。舒某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、伙同他人贩卖、运输、制造甲基苯丙胺,数量巨大,主观恶性深,犯罪情节恶劣,所犯罪行极其严重,应依法严惩。杭州正宗抓龙筋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舒某龙、成某帅、蔡某死刑,剥夺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本案其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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